早报讯 前晚8时许,出租车司机刘师傅在308国道和莲花山路交界处的一处中石油加油站加油,还差三分钱就满280元时,加油工人却抽出加油枪不再加油了。刘师傅表示不满,对方不予理睬,双方发生纠纷厮打起来,刘师傅称自己挨了对方一顿打。目前,警方正在调查此案。
据出租车司机刘师傅介绍,他经常在该加油站加油,每次都会加280元钱的油。前天晚上,他又开车到此处加油,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很热情地过来加油,他从计价器上瞥见还差3分钱就满280元时,小伙子突然拔出了加油枪。“还差3分钱呢,你怎么不加了。”刘师傅立即大喊,可是对方不予理睬,将加油枪挂回原处。“平时加油时,我都不太会注意对方是否会足额加油,也不太在乎那几分钱,可是我今天就要讨个说法。”刘师傅说,他当时感到作为消费者,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,为此他上前和对方理论。刘师傅说,当时双方火气越来越大,动起手来,“对方身体强壮,狠踢了我一脚,又掐着我的脖子拖进值班室。”刘师傅说,他好不容易逃了出来,立即拨打110报警。
警方赶到现场时,加油站的小伙子承认自己确实少加了三分钱的油,在他看来,三分钱并不能买多少油,几乎可以忽略,可是对方却不依不饶,并说他在加油枪上动了手脚,他觉得这是一种侮辱,非常“上火”,情急之下就动了手。小伙子当场诚恳地向刘师傅道歉。
“三分钱就不是钱吗?他怎么不多加三分钱的油给我。”刘师傅对此仍愤愤不平,要求对方给个说法。目前,警方正在调查此事。
记者咨询了海之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,他告诉记者,此案中的三分钱是一种“微利益”,在我国零售业、金融业和公共事业收费中,经常出现这种法律问题,这种“微利益”本应该属于消费者,但因为主观和客观原因,这种利益经常被侵犯,而消费者也往往忽视了,刘师傅这种做法,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(记者 吴 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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